为创新驱动发展聚集人才、激活人才、用好人才,昨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我省“人才20条”。
12日,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聚焦人才引进机制、人才评价机制两个方面改革,明确了六个方面的20条措施。这六个方面包括:扩大人才引进培育规模、创新人才引进方式、拓宽人才引进通道、建设引才育才载体、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健全人才激励保障制度。
该《意见》提出实施“三大计划”:“我选湖北”计划、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外国优秀人才引进倍增计划。未来5年,力争大学生在鄂实习实训人数超过200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超过180万人;打造“湖北工匠”大军,到2020年,全省技能人才达到840万人。《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全面清理现有人才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于6月1日前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将人才发展绩效纳入市州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和省级以上开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
作为落实《意见》的首个行动计划,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还出台了《关于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的意见》,将构建完备的实习实训基地、创业就业平台、服务保障体系,旨在将我省大学生更多留在湖北、将全国乃至全球优秀大学生更多引进湖北就业创业,打造英才汇聚的就业创业高地。
奋进的湖北,将成为你的“梦工厂”——
图文:筑巢引凤“人才20条”条条是金枝
湖北日报讯 图为湖北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历史机遇叠加期,迫切需要大量人才。(记者 倪娜 摄)
图为近日,武汉国际会展中心华中人才市场举行大型人才招聘会,近200家企业参展,提供1.5万个岗位,薪资待遇较往年有所提升。 (记者 倪娜 摄)
记者 陈会君 李玉麟 通讯员 韩红新 陈维
经济总量进入全国第一方阵,湖北的发展吸引世界目光。
昨日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厅长陈安丽向全球英才喊话:湖北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历史机遇叠加期、转型升级的主要窗口期,迫切需要大量人才,我省出台“人才20条”,就是以更好的政策环境、更有力的举措、更优的服务支持、鼓励人才创新创业,增强人才在湖北的获得感。
我省《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 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端出“人才20条”,奋进的湖北,期待成为你的梦工厂。
副高以上人才可直接引进
《意见》提出,拓宽人才引进通道,扩大单位用人自主权。
事业单位引进副高及以上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博士可直接考核、择优引进。用调动、考核聘用等方式解决引进人才配偶的工作问题。加大从国家重点高校毕业生招录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和乡镇(街道)、社区一线工作人员的力度。放宽外籍人才在湖北工作限制,简化来湖北工作的外籍高层次人才永久居留资格办理程序,优秀外国留学生在鄂就业,取消工作经历限制。
同时,广泛建立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在市州建立一批海外留学生中国国情体验基地和创业实践基地,与人社部合作打造中国(湖北)职业技能实训示范区,为人才成长搭建平台。
教案病案可作为职称评价要素
工作跟外语不沾边,过不了外语考试就评不上职称;平时上班操作计算机一点问题都没有,评职称还得去考计算机……如何让人才评价方式更科学合理?
陈安丽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将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计划从2017年起,职称外语不再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我省各级别各系列各专业职称评审的必备前置条件。用人单位可根据系列专业和岗位特点,自主确定职称外语是否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由相关专业评委会根据专业特点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同意后,自行确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陈安丽说,对实践和操作性较强的专业,不作论文要求,可将专利成果、项目报告、技术推广、教案病案等作为主要评价要素。另外,建立青年人才举荐制度,由各行业杰出领军人员组成举荐委员会,举荐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进入省高端人才库。
中小学教师可参评教授
此前,工程、经济、会计、中专教师等11个职业,都没有设置正高级职称,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个人职业发展空间。《意见》提出,各职称系列未设置正高级别的,均设置正高级。这意味着,比如中小学老师也有可能成为“小学教授”。
陈安丽介绍,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还将加大向高校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力度。在现有授权基础上,加快向所有省属本科院校(包括民办高校,国家示范高职高专院校)下放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后,职能部门主要是管标准、管结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由各相关高校根据有关规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另外,畅通企业人才申报高级职称渠道。对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企业家、经营管理人才和高层次创新人才,打破传统的学历、资历、论文等条件和台阶限制,可通过当地工商联、人社部门直接申报相应系列专业高级职称。对“千人计划”“百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楚天学者以及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直接认定相应高级职称。
绩效工资自主决定
《意见》提出,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放宽对高校、科研院所、医院、新闻等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调控,由单位自主决定绩效工资分配。
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薪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科研劳务收入以及省级财政科技资金用于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特殊人才补贴医疗费用
《意见》还要求,对引进的本科、硕士、博士和高技能人才发放住房、生活补贴。鼓励各地建设青年人才公寓,提供公共租赁房。引进海外人才及配偶可补缴养老保险费。
对我省入选“千人计划”“百人计划”人才和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其住院和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按90%的比例给予补贴。
推动“人才20条”落实,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周业军在发布会上表示,将人才发展绩效作为人才工作年度要点重要内容,纳入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履职尽责考核。加大创新创业人才集聚、科技成果转化、人才贡献率等指标分值权重,引导地方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3000万元扶持大学生创业
昨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7年,我省继续执行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安排扶持资金3000万元,并扩大扶持对象范围。
今年的大学生创业扶持对象,由过去的“毕业3年内”大学生,拓展到“毕业5年内”。对在校和毕业5年内大学生,在孵化基地创业,给予每年多达1.8万元的场租、水电费补贴。
另外,我省今年将继续开展实名制精准就业帮扶。在大学生毕业之前,人社部门将与教育部门交换数据,依托就业服务平台,动员和摸清情况。去年,全省共为3.6万人办理实名制登记,为1.3万余名困难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1084.32万元。通过精准帮扶,已为1.9万名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现了就业。“只要在湖北就业创业,不分户籍、不分生源、不分院校,一视同仁、一样关怀,为人才营造宽松的就业创业环境。”省人社厅负责人表示。
立足湖北 面向全国 放眼全球
“我选湖北”计划全方位揽才
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省人社厅公布了《关于实施“我选湖北”计划 大力促进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的意见》。该计划是落实“人才20条”的首个具体行动。
今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将达到795万人的历史高位,同比增长30万人,已占到新成长劳动力的一半以上。“这既是全国就业的压力,也是湖北引才的机遇。”陈安丽表示。
搭建全方位揽才平台
让优秀人才“引得进”。“我选湖北”计划要求全方位推介湖北。对我省高校大学生,将宣介活动延伸到自进校起的“全时期”;建立巡回推介制度,到全国一流高校举办“我选湖北”活动周;通过专场招聘、网站展示、海外设站等途径开展“海外揽才”行动,鼓励驻外机构增加招才引智职能。
建实习实训基地5000家
让优秀人才“留得住”。“我选湖北”着力打造全省域的实习实训基地,接纳省内及全国优秀大学生在鄂实习实训。要求各级机关、各地企业和事业单位积极建立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实习实训补贴每月不少于500元/人,省级财政将按地方标准的50%给予奖补。还将建立一批大学生实习实训生活基地,为大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条件。争取五年内,大学生在鄂实习实训超过200万人,就业创业超过180万人;建立覆盖各市、县(市、区)的功能完善、服务优质的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5000家。
基层招聘人才进一步放宽条件
让大学生“就业在湖北”。
鼓励事业单位选拔招聘实习实训大学生。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和企业工作,艰苦边远地区的基层机关,可招录一定数量具有本市、县户籍,或在当地长期生活的高校毕业生。在国家和省级贫困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县级事业单位招聘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以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采用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
成就更多“创业之星”
大学生“创业在湖北”。“我选湖北”计划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建立要素全、开放式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器,加大创业补贴和担保贷款等支持;与国家部委合作,在市州建立海外留学生中国国情体验基地和创业实践基地;在创业园区和省级孵化基地,普遍建立人才创新创业超市,提供证照办理、税务经办等服务;鼓励各地与高校、大型企业共建“创业学院”;多层次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每年确定一批“创业之星”。争取5年内,建立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300家;建立人才创新创业超市500家。
在优惠政策方面,对大学生在鄂自主创业者,按规定落实5000元创业补贴,和最高20万元的创业扶持基金,以及各种培训、水电补贴等减免政策。各地对就业创业大学生,给予适当的住房保障。吸纳高校毕业生较多的企业,可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及奖励。允许国外优秀留学生,研究生毕业后,直接申请在鄂工作许可。
为保障政策实施,省人社厅将对各地实训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并将其作为就业资金重要分配因素。
“湖北工匠”选拔行动启动
技能人才评价:淡化理论考试 强化技能考核
“人才20条”提出实施“湖北工匠”选拔行动,具体会有哪些安排?
陈安丽介绍,“湖北工匠”选拔行动,是推进技能强省战略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总体思路是“两全”:全民知晓,在全社会弘扬工匠精神;全员参与,动员职工全员参与技能竞赛,为制造强省建设选拔、聚集一大批能工巧匠。
健全竞赛选拔体系。健全以世界、中国技能大赛为龙头,以“湖北工匠”技能大赛为主体,以企业岗位比武为基础的技能竞赛体系。面向全省,竞赛选拔万名“湖北工匠”;面向海内外举办绝活大赛,评选技能达人,以赛荐才、以赛聚才。
健全评价体系。在全国率先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淡化理论考试、强化技能考核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健全激励保障体系。出台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办法,完善优秀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政策,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
健全公共实训体系。推进部省共建,打造华中(湖北)职业技能公共实训示范区,鼓励大型骨干企业(集团)、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建设技能公共实训基地,为本企业和社会提供技能就业、技能提升、技能创业、技能竞赛等服务。省里每年评选一批省级技能公共实训示范基地。
评论
以改革识才爱才敬才用才
□ 本报评论员 艾丹
“大兴识才爱才敬才用才之风”,“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在不久前结束的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人才集聚的重要性。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 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释放出改革人才培养使用机制、推动人才政策创新突破的信号和行动。
越是关键领域的改革,越需要直奔问题而去。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这样的口号喊起来不难,但在现实中,束缚人才健康成长、妨碍人才发挥作用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还不同程度存在,人才评价标准单一、人才流动身份固化、人才激励缺乏相融性的障碍亟待破除。
环境好,则人才聚、事业兴;环境不好,则人才散、事业衰。扫除一切阻碍人才发展的“拦路虎”和“绊脚石”,打破有形无形的条条框框,不仅是湖北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强烈呼声。
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人才环境直接决定创新生态。“人才政策,手脚还要放开一些。”放开手脚的改革,不是零敲碎打,而是全链条、深层次地打破围墙、拆除壁垒,有这样的改革决心和改革行动,才能“让更多千里马竞相奔腾”,以人才集聚为创新驱动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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